2015年4月20日至28日,扬州公司对通过竞聘的中层干部、一般员工开展了试用期考核工作。
本次考核的主要目的是检验上岗人员是否符合和胜任现岗位要求,检验员工上岗三个多月来业务和技能的掌握程度。考核分个人述职、综合测评、笔试三部分。尤其是笔试部分,考核范围涉及燃气知识、新安全生产法、个人岗位职责和国家倡导的重要社会理念。
通过考核我们看出,绝大多数员工积极进取,认真学习专业理论,钻研本岗位技能,业务能力和水平都比竞聘前有不同程度提高。
公司将继续运用考核形式,强化员工学专业、学理论、学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提升员工爱岗敬业理念。我们还将本次考核结果与一季度绩效考核结合,以评价员工一季度绩效成果,促进其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提升,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。